寿康宝鉴

决狱平恕

shoukangbaojian2023-09-17166

下附征事五则

决狱平恕(唐书)

【原文】唐贞观元年,青州有谋反者,逮捕满狱,诏薛仁师覆按之。仁师至,悉去枷杻,与饮食汤沐,止坐其魁首者数人。孙伏伽疑其平反过多,仁师曰,凡治狱,当以仁恕为本。岂可自图免罪,知其冤而不救耶。如有忤上意,纵以身徇之,亦所愿也。后敕使问,乃知平反者果枉。   [按]司寇龚芝麓疏云,从来失出之罪,原轻于失入〖失出,量刑过于宽缓。失入,量刑过于严酷。尚书大禹谟上说,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意为与其杀害无辜,宁肯失刑不咎。其言为古代圣贤治国的一项基本准则〗。今承问各官〖负责审讯的官员〗,引律未协,拟罪稍轻,即行参处〖遭弹劾〗。于是问官但顾自己之功名,不顾他人之性命,宁从重拟。而自安之道,在人之死矣。如承问各官,果系徇情枉法,其参处宜也。若止是拟罪稍轻,及平反欠当,宜概免参罚。庶刑官无瞻顾之忧,而狱情可几明允。仁哉先生,厥后必昌矣。

【译白】唐朝贞观元年,青州有人谋反,官府捉拿的犯人把牢狱都装满了,朝廷下令让薛仁师审查这件案子。薛仁师到了之后,把所有犯人的枷锁都去除了,给他们吃喝,让他们洗浴,只是把带头谋反的几个人按律治罪了。孙伏伽担心他平反的人数太多,薛仁师说:“凡是审理案子,应当心存仁慈忠恕,怎么可以为了怕受牵累,知道别人有冤屈却不去拯救呢?如果因此触犯了朝廷的意愿,纵使是被处死,自己也是心甘情愿的。”后来朝廷派使者查问,才知道被平反的人果然是冤枉的。  [按] 司寇龚芝麓写道:“量刑过于宽缓的过失一直以来就比量刑过于严酷的过失轻。如今负责审案的官员,援引法律条文不恰当,判罪稍轻,就会遭到弹劾。于是负责审案的官员只顾及自己的功名前途,不顾及他人的生死安危,宁愿从重判罪。但是,这种保全自己的方法,是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的。如果负责审案的官员果真徇私枉法,弹劾他是应当的;如果仅仅是判罪稍轻,以及平反欠妥当,应当全部免除弹劾的惩罚。这样负责审案的官员就不会有顾虑了,案情也就基本明了了。”龚先生真是仁者啊,他的后代必定会昌盛发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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