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创修寺院

shoukangbaojian2023-09-18181

【原文】[发明]佛法僧三宝,谓之福田,而所以庄严供养者,则惟寺与院而已。无寺院,则无佛像经文,僧尼四众。一应礼拜烧香,受持读诵之福,皆无由种矣。然则创之修之者,厥功顾不大乎。◎正法念处经云,若有众生,见塔寺僧坊,涂饰修补。复教他人,修治故塔。命终生天,其身鲜白,入珊瑚林,共诸天女,五欲自娱。业尽为人,其身鲜白。又法灭尽经云,将来劫火起时,曾作伽蓝之地,不为火焚。◎佛言,假使有人,费金百千,造成一寺。有一持戒比丘,曾住其中,受用其宿。纵令此寺,随为水火所坏,已为不虚施主之恩。况寺院告成,因之广造福德乎。

【译白】发明佛、法、僧三宝,称之为福田。而庄严供养的地方,只有寺院。没有寺院,就没有佛像经文,在家出家男女四众弟子就无法烧香礼拜,念佛诵经,三宝福田也就无法播种了。由此看来,创修寺院的功德是非常大的◎《正法念处经》说:“如果众生看见塔寺僧房,涂饰修补,又教别人修理旧塔。此人命终后,就会转生天上,身体洁白,住进珊瑚宝林,与诸天女一起享受种种快乐。天福享尽后,又转生为人,身体仍然洁白。”《法灭尽经》也说:“将来劫火烧起的时候,曾经用作寺院的地方,不会被火烧。”◎佛说:“假使有人,花费成百上千的钱财,建成一座寺院,有一位持戒比丘曾经住在里面接受供养,那么,即使这个寺院被水火损坏,施主的福德也不会消失。”何况寺院建成后,因此广造各种福德呢?

下附征事六则

分享到: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skbj.cn/anshiquanshu/11008.html 转载需授权!

安士全书今译因果故事传统文化

上一篇:枕经失荐

下一篇:须达施园

相关文章

网友评论

微信号

skbjcn

添加微信

微信号复制成功

打开微信,点击右上角"+"号,添加朋友,粘贴微信号,搜索即可!

扫一扫二维码
用手机访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