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王舜育妹

shoukangbaojian2022-05-01321

王舜七龄。抚妹甚厚。长复父仇。争为谋首。

【原文】

北齐王舜年七岁。其父子春为从兄长忻夫妻所杀。有二妹。粲五岁。璠二岁。寄食亲戚。舜抚育之。恩义甚笃。既长不嫁。密谓二妹曰。家无兄弟。我姊妹不复父仇。谁复父仇者。二妹皆泣曰。唯姊所命。夜中。姊妹各持刀。逾墙入。手杀长忻夫妇。以告父墓。因诣县请罪。姊妹争为谋首。县不能决。闻于朝。隋文帝诏特原之。以七岁女子。上无父母。终鲜兄弟。而抚育五岁二岁之二妹。寄食亲戚。孤苦伶仃。竟得长大。同复父仇。其操心也危矣。其虑患也深矣。姊妹三人。争为谋首。千古下犹为嘉叹不已。岂特文帝嘉叹已哉。

【白话解释】

北齐时候有个女子。姓王名舜。年纪七岁的时候。他的父亲名叫王子春。被一个从堂哥哥名王长忻的两夫妻所谋死。那时候王舜还有二个妹妹。一个名叫王粲。才五岁。一个名叫王璠。只有二岁。三个孤苦伶仃的姊妹。只好寄养在亲戚的家里。王舜照管二个妹妹。相亲相爱。恩义很深。到了年纪长大了。也不愿出嫁。很秘密地对着二位妹妹说。我们家里没有兄弟。假使我们姊妹不去报复父亲的大仇。还有那个来替父亲报仇的人呢。二位妹妹听了。都痛哭着说。我们都愿意服从姊姊的吩咐。于是到了深夜。姊妹三个人都拿着快刀。跳过墙头。一声不响地把王长忻夫妇都杀了。杀了仇人以后。又到了父亲坟前去哭告。一方面又到县里去请应得的刑罚。他们三个姊妹。大家争着承认自己是主犯。县官不能解决了。把这桩案情奏到隋文帝那儿。文帝以为情有可原。下诏特赦他们的罪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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