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正定县人曹鼐,是江西泰和县典史(典史,元代始置,明清沿置,为知县下掌管缉捕、监狱的属官)。因抓小偷,在驿站解救了一个美女,这个女子,想要委身于他。曹鼐非常生气地说:“处女是可以侵犯的吗?”然后找了一片纸,写“曹鼐不可”四个字烧掉,一夜不停。天亮以后,召来女子家人把她领回。
癸丑年(公元1433年),曹鼐在皇宫中参加殿试,有一张纸片落在曹鼐的几前,上书“曹鼐不可”四个字,顿时他文思泉涌。结果状元及第,官至太子少傅。
评:焚烧片纸以遏止淫思,飘来片纸助文思泉涌,四个字就可以状元及第,但是人们就是不肯向这样的人学习,为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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