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滴血验子记

shoukangbaojian2022-02-22284

  从孙树森说:有个山西人把资产托付弟弟保管,到外地经商。客居外地时娶了个媳妇,并且生了一个儿子。十几年后媳妇病死,他便携带儿子返回了家乡。弟弟怕兄长索要资产诬蔑他的儿子是抱养的异性之子,不得继承父业。因纠纷不清,便报了官。

  官本来就是个糊涂官,也不发送公文到兄长经商的地方问问真假,而是按照古法让父子滴血试验。幸好父子二人血液融合,便将弟弟笞打一顿,逐出衙门。

  弟弟绝对不信滴血试验法,自己也有一子,便进行了一次试验,父子之血果不融合。于是便以此为由,继续上告,说县令的裁决不足为据。乡邻们厌恶他贪夺兄长资产,不讲道,都说:“他媳妇过去与某人私下相好,所生之子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,他们父子的血当然是不应该合的,众口分明,证据确凿,最后竟验实了真情。将妇人的相好拘来审问,也低头供认不讳。弟弟羞愧得不能自容,驱妇逐子,自己也弃家逃走,资产反而全部归了兄长。闻者拍手称快。陈业滴血的故事,见于《汝南先贤传》,可见自汉朝以来就有此说。

  可是我听经验丰富的老吏说:“骨肉滴血必能相合,是指通常情况。如果冬天把盛血的器物放在冰雪上,将器物冻得很冷;或夏天用盐醋擦拭盛血的器物,使器物沾上酸碱气味,所滴之血人器就会凝固,即使是骨肉至亲,也不会互相融合。因此,滴血试验一法,根本不足据以定案。”不过,如果这个县令不滴血试验,这个做弟弟的就不会上诉,那么他媳妇野合所生的儿子也就无从败露。这好象有鬼神暗中驱使县令这样做,所以不可完全归咎这个县令泥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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