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贪饕丧命

shoukangbaojian2023-09-19136

贪饕丧命云间人共述)

【原文】松郡郭止一,三十六岁,顶何姓卷游庠。康熙十四年,馆某氏,主人以郭嗜犬,时进其味。一日指主家黄犬曰,此犬腿甚肥,未识可烹而遗我否。主人从之。越数日,郭忽昏愦,摄至郡城隍庙,时黄犬先在。神曰,何某,汝何唆主杀犬。郭辩曰,我姓郭,不姓何,不过庠姓耳。神怒鬼卒误拘。郭遂苏,苏而甚夸其辩。未几,何姓随卒,明日忽苏曰,被郭某诬我杀犬,吾力辩不食牛犬,犬亦言音声非若。放我暂还,候郭到同审。但吾寿将尽,不能再生。处分家事而绝。是晚,郭邻途见鬼卒,严锁郭入城。归探其家,已闻哭声矣。 [按]膳师之馔,虽杀自主家,然为我而杀,自不得不分其咎。假令西席诿东家,东家复诿西席,则物类默默受冤,无所控告矣。

【译白】松郡人郭止一,三十六岁,冒名顶替一个姓何的老师去教书。康熙十四年,在某姓人家任教。主人因为郭爱吃狗肉,就经常进奉。一天,郭指着主人家的黄狗说,这条狗的腿很肥,不知是否可以杀了给我吃。主人依从了他。过了几天,郭忽然昏死过去。被抓到本郡城隍庙,这时被杀的黄狗已经先到。神人说,何某。你为什么唆使主人杀狗。郭狡辩说,我姓郭,不姓何。神怒责鬼卒抓错了人。郭就此苏醒过来。醒后自夸能言善辩。没多久,那个被他冒名的何老师死了,第二天忽然苏醒过来说,郭某诬陷我杀狗,我努力辩解说自己不吃牛肉、狗肉,被杀的狗也说我的声音不像凶手。于是就暂时放我回来,等候郭某到案同审。但我寿命将尽,不能再活了。于是安排完后事就断气了。这天晚上,郭的邻居在途中遇见几个鬼卒,把郭锁得严严实实带进了城中。邻居赶紧回到郭家探听消息,已听到郭家哭声一片了。  [按]招待老师的肉食,虽然是主家所杀,但却是因为我而杀,自然不得不分担罪责。假使老师把责任推卸给主家,主家又把责任推卸给老师,那么被杀的生命就默默含冤,无处控告了。

万善先资集卷一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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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士全书今译因果故事传统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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