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统论淫业类

shoukangbaojian2023-09-20172

欲海回狂集卷三    决疑论

统论淫业类(八问八答)

【原文】问,太极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而人类兴焉。则男女形体,实天地所生也。天地既生男女,又恶男女之事,是诚何故。●答,男子有室,女子有家,父母大愿也。若不待父母之命,钻穴逾墙,则又恶之贱之。父母既尔,天地亦然。

【译白】问:混沌初开,清气上升,浊气下降,逐渐分化出天地。遵循天地阴阳之道,形成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,再进而演化出万事万物,人类也因此而诞生并繁衍不息。由此看来,男女这两类形体,实际是天地创造的。天地既然造就男女,却又厌恶男女之间的情欲,这到底是什么缘故?●答:男子娶妻,女子嫁夫,这是父母最大的心愿。如果不遵从父母的心意就偷香窃玉、私奔出走,这种伤风败俗的卑贱行为,会让父母深恶痛绝引以为耻。天地也是如此。 

【原文】问,天地以生物为心。男女之道,生生之本也,苟其恶之,生生之理安在。●答,生物为心者,盖言慈心不害耳,非以生育之多为贵也。天道若贵生育,则鸡犬猪羊,一乳数子。鱼虾之卵,累百盈千。较之人类,岂不更合天心耶。

【译白】问:天地以生生不息、孕育万物为“心”,而男女之间的结合,是人类得以繁衍的基础,假如上天厌恶男女之间的情欲,那么子孙繁衍的天伦之理又体现在哪里呢?●答:天地以生育万物为心,是指天地以慈悲心长养万物,不加以任何伤害,并不是把多生多育当作尊贵的事。天道如果以生育多为贵,那么鸡犬猪羊,一胎生数子。鱼虾产一次卵,数量就成百上千。与人类相比,它们岂不是更符合上天的心意?

【原文】问,上帝既恶邪淫,当使世人皆生一类形相,壮年自然生育,则邪淫之本断矣。何为计不出此。●答,吉凶祸福之柄,虽天实司之,然不过因物付物耳,初无私意于其间也。况男女之相,皆随其宿世之心所造。天既不能强天下之男女皆出于一心,又安能强天下之男女皆出于一相哉。

【译白】问:上天既然厌恶邪淫,就应当使世间人的性别、相貌等完全相同,成年后能够自然生育,那么邪淫的根就断了。为什么又不这样做呢?●答:世间人的一切吉凶祸福,虽然掌控在上天手里,但是上天在赐予福祸时,并没有夹杂半点私意,不过是根据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的因果原则来决定他们应得的果报罢了。况且男女的相貌美丑,都是由他们过去生中心念的善恶变现出来的。上天既然不能强迫天下男女的内心都完全相同,又如何能强迫天下的男女都长成一样的相貌?   

【原文】问,男女之事,世人最秘,天地鬼神焉能一一知之。●答,法界与心,原非二物。自心既知,十方世界悉知,岂特天地鬼神而已乎。水清而月现,鼠腐而虫生,何不细参其理。

【译白】问:男女之事,世间人做得最为隐蔽,天地鬼神又如何能一一知道?●答:宇宙万物与自心,原本是纯一不二的。自心既然已了知,十方世界也就全知道了,难道只限于天地鬼神吗?水清月影现,鼠腐蛆虫生,为什么不仔细参究其中的道理? 

【原文】问,杀生者,令彼痛苦。窃盗者,令彼贫穷。其受罪报,固不待言。至于淫欲,彼此皆悦,庸何伤哉。●答,彼此则皆悦矣,试问其夫见之,亦悦乎。其父母兄弟见之,亦悦乎。天地鬼神见之,亦悦乎。则悦者,不过一人。而切齿拊膺,怒目环绕者,遍虚空也。乌得无罪。

【译白】问:杀生,使被杀者痛苦;窃盗,使被盗者贫穷。因为损害了对方利益而遭受罪报,这没啥好说的。可是男女之间发生情欲,彼此都感到快乐,这又有什么危害呢?●答:彼此都快乐,试问她丈夫见了,也快乐吗?她父母兄弟见了,也快乐吗?天地鬼神见了,也快乐吗?由此看来,快乐的只不过是个人罢了,而对此咬牙切齿、义愤填膺、怒目而视的,遍布虚空。怎么会不遭受罪报呢?

【原文】问,然则较之杀盗,毕竟孰重孰轻。●答,杀者,痛苦难当。淫者,恶名难受。盗者,劫其养身之财。淫者,劫其养性之宝。因既不同,果亦各异。所以犯杀盗者,如风火之疾,速生速死。犯邪淫者,如痨怯之症,难脱难除。未可分轻重于其间也。

【译白】问:那么,邪淫与杀、盗相比较,究竟哪个罪业重哪个罪业轻?●答:杀生,令对方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;邪淫,令对方蒙受恶名声的耻辱。偷盗,劫走的是他人的养身之财;邪淫,夺取的是他人的养性之宝。业因既然不相同,果报也各有差异。所以犯杀、盗业的,果报之快如同疾风猛火,快速致人于生死之地。犯邪淫的,果报如同患上虚痨顽症,虽不至于一时丧命,但病根终究是难脱难除。所以不可分谁轻谁重。

【原文】问,逾东邻垣,搂其处子,犹曰我作之孽也。至于奔女,彼乃自投罗网,纳之何足为罪。●答,搂是何心,纳是何心。既可以纳,即可以搂。譬如彼有毒药,窃而食之者固死,受而食之者亦死。

【译白】问:翻越邻居家的院墙,偷偷搂抱邻家的处女,还可以说是我自己作孽、干坏事。至于主动投怀送抱的妇女,她是心甘情愿自投罗网,我接纳她又有什么罪过?●答:搂抱处女是什么居心?接纳主动投怀的女人又是什么居心?既然可以接纳,就可以搂抱。譬如他人有毒药,主动偷吃的当然会死,被动接受而吃的也难逃一死。

【原文】问,犯良家女,其罪诚重。至于婢媵,何足为罪。●答,在彼受染之躯,则有贵贱之异。在我行欲之体,实无彼此之殊。妓女且有罪,况婢媵乎。

【译白】问:侵犯良家妇女,罪过确实很重。至于与自己的丫环婢女发生关系,这哪算罪过?●答:被玷污者的身份虽有贵贱差异,而我对她们行淫的这个行为,实际上并没有差异。与妓女发生关系都有罪,更何况是丫环婢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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