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陕西人苏汝惠,六岁丧父,母亲给他定了一门娃娃亲。不到半年,母亲也去世了。苏汝惠的未婚妻成年后不仅相貌丑陋,而且还瘸了一条腿。但苏汝惠依然坚持将她娶过门,夫妻感情十分和谱。有个朋友开玩笑说:“听说你老婆面目可憎,为什么不另买一个婢呢?〞
苏汝惠说:“这是我母亲为我定的亲,她所戴的簪环都是我母亲的遗物。我若憎恶她,就是忘了母亲。论情感,这等于贪色;
论罪业,这等于不孝。我怎么忍心那样做呢?”后来苏汝惠以武生进人官场,官至总兵。
古人云,福在丑人边。如果嫌弃自己的老婆或老公,这种嫌弃心已经把福推到外面去了。同时,福更在有德人之边。替天容人,不背信弃义,不贪美色,这样的人又怎会没福呢?
宋代郑叔通,小时候与夏氏女儿定了娃娃亲。郑叔通科举高中后,夏氏女却成了哑巴。郑家想退亲另选,但郑叔通坚决不同意,并说:“这个女子我若不娶她,她终身都嫁不出去。况且好的时候订婚,病了就抛弃,这是人做的事吗?”他最终坚持娶了夏家哑女,夫妻十分和睦。后来郑叔通官至朝奉大夫,哑女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,也科举高中,入朝为官。
(出自《竟世篇注证》《感应篇集注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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