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康宝鉴

贪婪无厌,咒诅求直

shoukangbaojian2023-09-11215

贪婪无厌,咒诅求直(贪得无厌从不知足,在神前诅咒来证明自己理直)

以口取物曰“婪”,言人之贪,如口之食物,无有厌止,无有穷极也。老子曰:“罪莫大于多欲,祸莫大于不知足。”知足者贫贱亦乐,不知足者富贵亦忧。世人贪求数盈,终归耗散,固不必言,且又落下一场祸孽,更难了耳。

用口来吃东西叫作“婪”,意思是说人的贪心就如口吃东西一样永远没有满足,没有穷极之时。老子说:“罪恶没有比欲望太多还大的,灾祸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。”懂得知足的人,虽然贫贱,但心中却很快乐;不知足的人,虽然富贵,但心中还是忧愁。世人贪求太多,到最后还是一无所有,这本来就不用再说,如果因此又惹上一场祸害,那就更加难以了结了。

甄彬,有行谊,尝以束苎,就店质钱,后赎苎还,于中得金五两。彬送还,店主以半与彬,彬不受。曰:“五月披裘负薪,岂受遗金者耶?”

梁朝时的甄彬品行道德很高尚,曾经拿一束苎麻到当铺典押借钱,后来赎回苎麻,却在其中发现五两黄金。甄彬将黄金送还,店主就分一半给他,甄彬不肯接受。说:“五月天还穿着皮袄背柴草的人,哪里是接受赠金的人呢?”

译者补充:

有关“甄彬还金”的故事(选自《谈薮》)

齐朝的时候有个叫甄彬的人,有高尚的品质和出色的才能。他有一次用一束苎麻到荆州长沙西库作抵押换了一些钱用,后来拿钱去赎苎麻,回来后在麻里发现用一条手巾包着的五两金子。甄彬将金子送还西库。管理西库的和尚非常吃惊地说:“近来有人用金子抵押换钱,因为匆忙,没有记清放到什么地方了,施主拾到后,还能送还,这恐怕是从古到今都没有的事情。”和尚特意将一半金子给他作为酬谢,两个人推辞往复了十多次,甄彬坚决不肯接受。和尚赞叹地说:“五月天气仍然穿着皮袄背柴草的人,竟然是拾金不昧的君子!”后来甄彬被任命为郫县县令,上任之前,去向太祖皇帝辞行,同时去辞行的一共有五位官员。太祖皇帝告诫他们一定要注意保持廉洁,惟独对甄彬说:“你昔日有还金的美名,所以对你就不用嘱咐这些话了。”

唐代宗时,中书侍郎元载,从诸子通关货贿。京师及方面,皆挤忠良,进贪猥。富奢声乐,禁中不逮。帝尝戒之,不悛。后帝怒,收载下诏赐死,妻子亦赐死,籍其家。钟乳五百两,诏分赐中书门下台省官,胡椒至八百石,他物称是。

郑瑄曰:“自古居相位者,何尝死于饥寒?而每死于财货,亦可笑也!”

唐代宗时,中书侍郎元载(其介绍见“弃法受赂”一章)纵容几个儿子收受贿赂替人铺路。因而在京师及地方上,掀起一股排挤忠良、进用贪赃枉法小人的风潮。元载家中非常富有奢侈,夜夜笙歌欢乐无穷,连皇宫都比不上他家。皇帝曾经劝诫他,但他仍然不悔改。后来皇帝发怒,将他收押并下诏赐死,其妻也被赐死,还抄没他的家产。他的家产有钟乳石五百两,皇帝下诏分给中书门下台省各部门的官员,还有胡椒八百石,以及其他相当数量的物品。

郑瑄(xuān)说:“自古以来,位居宰相的人,何曾死于饥寒?而是常都死于贪图财货,这也真是可笑啊!”

明天顺间,嘉兴李铭,得一宝壶。富人曹瑗,酬米二十石,李不允。复投怀悦,酬倍之,亦不售。更投吴汝辉,酬米百石,既成说矣。有刘祝者,谓铭曰:“吾有一策,俾君大获,若投献镇守张太监,谋佥嘉兴一郡盐钞,利当百倍。”铭诺。祝与之夤缘,果获所图,计利三千余两,刘分其三分之一。铭领还,过江舟覆,钞皆毁湿。嘉兴太守杨继宗,迫捕前钞,铭死狱,刘废产与偿焉。

明英宗天顺年间,浙江嘉兴李铭获得一个宝壶。富人曹瑗(yuàn)要以二十石米和他交换宝壶,李铭没有答应。他又把宝壶拿到怀悦那里,怀悦要用加倍的价钱和他交换,他也不卖。又拿到吴汝辉家,吴汝辉要以一百石米和他交换,条件都已经谈妥了,这时却有一个刘祝对李铭说:“我有一个计策,可以使你获得大利,如果将宝壶拿去献给镇守张太监,向他谋求嘉兴全郡盐钞(卖盐的流通币——译者注),利益一定超出百倍。”李铭答应了。刘祝从中牵线,果然获得所要图谋的利益,计有三千多两,刘祝分到其中的三分之一。李铭领回盐钞,过江时,船只却突然翻覆,所有的盐钞都浸湿毁损了。当时的嘉兴太守杨继宗,正在紧急追捕查抄盐钞的拥有者,李铭因而被捕,死于狱中,刘祝也变卖所有家产来偿还毁损的盐钞。

古云:“世无百岁人,枉作千年计。”无厌之求,何为者?意将为子孙计乎?不知语云:“子孙不如我,要钱做甚么?子孙强如我,要钱做甚么?”

古人说:“世上没有百岁的人,却枉费心机做千年的打算。”如此贪得无厌,到底为了什么?是想为后代子孙打算吗?难道不知俗语说:“如果子孙不如我,要钱给他做什么?如果子孙强于我,要钱给他做什么?”

汉疏广云:“吾岂老悖,不念子孙哉?吾有旧田庐,子孙勤耕中,足以供衣食。若增为赢余,是教子存怠惰耳。贤而多财,则损其志;愚而多财,则益其过。且富者众之怨,吾既无以教子孙,不欲益其过而生怨也!”由此观之,司马温公,积金不如积德之训,吾人安可不熟诵而力行哉?

汉朝疏广说:“我难道是老糊涂了,不懂得为子孙着想吗?我有以前留下来的田地房屋,子孙只要努力耕作,就足以供给衣食。若是增加他们的财产,就是在教导儿孙怠惰。如果儿孙贤能却多财富,就会损其志气;若是儿孙愚笨而多财富,就会增其过失。况且富贵人家是众人怨恨的对象,我既然没有什么可以教导子孙,只是不想增加他们的过失而导致别人生出怨恨啊!”由此可见,宋朝的温国公司马光所说“积金不如积德”的家训,我们怎可不熟读而力行呢?

“咒诅”者,誓于神也;“求直”,求神速报也。此不待形于奏牍,凡忿争妄有呼召者皆是也。按《咒誓章》有云:“凡有咒诅,则四面八方受人咒诅,一切凶恶之鬼,皆得乘间伺隙,行其祸害。若非忏请天神降解,未易断除。”然则咒诅可为乎?

“咒诅”,是向神明发誓;“求直”,是请求天神赶快报应。这些都不必等到以奏章的形式来呈奏上天,忿恨、斗争时,口中随意呼唤或召请的都是。按照《咒誓章》上所说:“凡有诅咒时,那么四面八方受人诅咒,一切凶恶的鬼都会乘虚而入来行其祸害。如果不是诚心忏悔,请求天神降临化解,就不容易断除祸根。”既然如此,那么诅咒他人这种事怎么可以去做呢?

明万历初,西华里役王着,与纳户争逋欠,誓于城隍庙。夜宿扬善寺,忽闻喝道声。起视,见一官立火炬下,幞头朱衣,拥卫甚众,呼令二壮士,操刀向着,着持几上墨砚掷之,竟被刺中,口颊流血。寺僧惊起,不见一人,方知是城隍神也。次早囚服谢罪,视庙中神像,俨如梦中。而右侍则操刀者,身有墨迹焉。逾月口疮平,刀痕宛然。

夫事理本有曲直,本直则公论难泯,日久自明,何苦与较?若曲则自反心歉,安敢对神尤人乎?况且凡事,但当循理安分,一为咒诅,则鬼神厌恶,天谴必遭,可不戒哉?

明神宗万历初年,河南西华乡里官差王着和纳税人因为积欠的税金起争执,王着就向当地的城隍庙发了誓言。当天晚上他住在扬善寺,忽然听到喝叫声。起来探视时,看到一位官员,站立在火炬下,戴着乌纱帽,身穿红衣,有很多侍卫护拥着。官员大声命令,两位壮士持刀走向王着,王着拿起桌上的墨砚朝壮士打去,但他本人最后仍被刺中,嘴巴面颊都流血。寺里僧人被惊醒,却看不到一个人,才知道是城隍爷。隔天早上,王着穿着囚服前往城隍庙谢罪,看到庙中神像俨然如梦中官员。右边侍立的则是梦中操刀的壮士,身上还有墨汁的痕迹。王着口上的疮口过了一个月才平复,但刀的伤痕依然存在。

事理原本就有是非曲直,如果本来就是对的,社会舆论也难以泯灭,日子久了自然就会分明,何必自寻烦恼去跟别人计较呢?若是做得不对,自己反省起来,内心就会感到歉疚,怎么还敢对着神明来诅咒他人呢?况且凡事都应依循公道,安分守己,一旦诅咒,则被鬼神厌恶,必会遭受天谴,这怎么能不警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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